中國商務部對美台馬進口正丁醇 徵反傾銷稅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18/12/28 12:08

最後更新: 2018/12/28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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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周五公布,原產於美國、台灣地區和馬來西亞的進口正丁醇存在傾銷,中國正丁醇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商務部網站發布的公告顯示,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18年12月29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台灣地區和馬來西亞的進口正丁醇徵收反傾銷稅,為期5年。

根據公告,對美國的歐季亞公司反傾銷稅稅率為52.2%,伊士曼化學公司、巴斯夫公司、其他美國公司均為139.3%。

對台灣地區的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傾銷稅稅率為6%,其他台灣公司為56.1%,而馬來西亞公司除一間遭徵收12.7%的反傾銷稅率,其餘皆為26.7%。

對自2018年9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有關進口經營者依初裁公告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所提供的保證金,按終裁所確定的徵收反傾銷稅的商品範圍和反傾銷稅稅率計征並轉為反傾銷稅,並按相應的增值稅稅率計徵進口環節增值稅。

對2018年9月3日之前(含當天)進口的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正丁醇不追溯徵收反傾銷稅。

正丁醇是一種有機化工產品,為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於生產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丁胺、乙二醇單丁醚等下游產品,廣泛應用在塗料、粘膠劑、紡織助劑、增塑劑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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